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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服务

  

  

东方盛视电脑一体机、电视一体机保修条例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东方盛视电脑一体机/电视一体机整机及部件(含液晶屏)均提供一年有限保修服务,具体如下列说明:
      A 保修条件:
       1、东方盛视电脑一体机/电视一体机的有效保修凭证并加盖经销商印章及填写购机信息。
       2、本机有效的购机发票(有效的购机发票指正规的带有地税局印章的商业销售发票)
       3、如不能同时出具以上两种凭证,或其它国家法律认可的购机及保修凭证,则用户不能享受三包服务。
      B 保修期的计算
        1、当您同时提供《东方盛视电脑一体机/电视一体机产品保修卡》及本机有效的购机发票时,则产品保修期由开票(购机发票)日期起计算。
      2、如果您无法提供相关发票,则产品保修期以《东方盛视电脑一体机/电视一体机产品保修卡》上的出厂条码序号加一个月来计算。
        3、保修期过后,若电脑一体机/电视一体机部件出现问题,我司只收取电脑零部件成本费用,配件价格以时价为准,但维修件往返费用由客户承担。
        4、对于三包有效期内的维修服务,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条例执行。
      C 以下情况保修无效
      1、由非鑫众科技授权的销售商或维护提供者,因维修,维护而引起故障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造成机器的损坏的。(如天灾/地震/洪水等等)
        3、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如机器进水/被明火烧坏/运输公司的原因等等。)
      4、产品或机器自带条形码标签/序列号经过涂改或模糊不清的。
        5、由于外来原因,意外损坏,使用不当,变形,改装,疏忽,磨损,扭曲,不当安装,不当连接外部设备和外部电力故障造成的故障或缺陷。
      D 除外责任(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1、东方盛视电脑一体机/电视一体机及其它相关配件的外壳和包装盒。
     2、在产品内任何软件程序,包括预装软件,应用程序或其他,均不在保修之内。
     3、预防性保养如:硬件诊断调试,恢复受病毒攻击的机器,检查软件病毒,硬件诊断测试和清洁均不在保修范围。
       请您确定,在送往鑫众科技授权经销商/零售商或授权维修服务提供者前已将电脑数据完全备份。

       鑫众科技和它的授权机构会尽量不破坏您存储在任何媒介中的软件程序,数据或信息来修复您的产品。但如果在修理时,硬盘或存于任何媒介的数据发生改变,删除或任何形式的修改,鑫众科技和它的授权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本保修条例自2009年10月01日起生效,本公司保留对《东方盛视电脑一体机、电视一体机保修条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如若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东方盛视液晶显示器保修条例!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售后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免除您在销售中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相关的显示器质保条例,特制定本手册。
  一、服务总则
  1、在“互惠互利,真诚合作,顾客至上”的原则上,维护经销商和客户共同的利益,降低在销售与使用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
2、我公司生产的“东方盛视”品牌LCD/LED液晶显示器2009年10月份以前实行 “一个月包换、三年免费保修(整机保修三年,LCD/LED屏保修一年)”的售后服务政策;2009年10月01号后开始实行“三个月包换、三年免费保修(整机、LCD/LED屏均保修三年)”之售后服务承诺。
 
  二、包换条例
  A、当产品在交付时出现品牌、机型不符订货要求,或产品因自身质量问题未超过三个月(以购买时正式发货票日期为准,无发票则以机身条形码日期起记四个月内)。本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对故障机实行换机方式处理。换机只能在同型号、同品牌的机型中进行,且所退换的显示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只作维修,不予更换。
⑴显示器外包装无人为损坏痕迹。
⑵显示器条码与外包装纸箱条码一致。
⑶配件齐全(包括电源线、信号线、底座、说明书、保修卡等随机附件)
  注:客户在销售过程中,一次性开箱发现破损的不合格机可以换机,但必须按上述条款中⑴~⑶条原则执行。
 
  B、超出三个月的换机
     产品超出三个月包换期但在保修期内,因自身质量问题出现故障,七天内给予确定,无法修复的七天内给予更换。本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对故障机可实行换机方式处理,但可换新旧程度相当、型号相同的显示器,且所退换的显示器必须包装妥当、随机附件齐全、无其它非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外观无明显损伤,否则客户应承担相应的材料费用,或本公司只作维修,不予更换。

特别提醒: 1、虽在保换期内,但面框,后壳,LCD出现人为划伤和碰伤等不良现象则不予更换,如客户需要换,则需支付相关费用。对于超过保换期,而在保修期范围内,只能提供维修服务,采用简易的包装箱给客户。2、按生产条码算起,超出一个月出现LCD破、阴罩网变形的机器,工厂概不承担费用,若需工厂修复则需支付相关费用。

      三、保修条例

      按售出之日起,LCD液晶显示器由于产品自身质量原因出现故障,实行三年保修服务政策。超出免费维修范围的本公司实行有偿服务,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公司将适当收取材料费和维修费:

  A、超出保修时限,非正规渠道购买、组装的显示器;

  B、用户使用不当、自行拆卸、改装或经非本公司授权维修站维修后的显示器损坏;

  C、意外因素、人为行为及外力(包括操作失误、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的电压等)造成LCD屏划伤、断裂、磕碰、等损坏;
    D、其他非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如二次运输过程造成的摔坏等);
  E、用户自行涂改保修卡、购买凭证或显示器条形码,蓄意骗骗;
       F、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雷击、战争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显示器损坏;
       G、使用了非标准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或非标准的相关电脑部件(如:显示卡、信号分配器等)造成故障;
       H、除修复原故障外提出其它特殊的要求。
 
       四、异常损坏处理方案
       针对本公司显示器异常损坏情况,如屏面破损或划伤;面框、后壳、底座破损及划伤;纸箱、泡沫坏而无法销售等,本公司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A、本公司显示器到达代理商处,若出现纸箱破损、被雨水淋湿等,代理商应立即通知当地维修站对此批显示器严格检测,并做出检测报告。对实际所造成的损坏经货运公司签字确认后传真至本公司客服部,由客服部通知储运部追究货运公司责任;
       B、如本公司显示器在代理商所在城市的门市处销售,发现新显示器开箱异常损坏的,在排除可确定后期人为损坏之外的(如自己公司员工搬运或客户自己搬运所致、二次运输所致等),显示器外包装完好无损且必须是原包装,显示器条形码与包装条形码一致、条形码在一个月内的,我公司对此种情况承担50%费用;
       C、如果我公司显示器由代理商发运到下级分销商处销售,或无原包装、条形码在一个月内的显示器,发现开箱不良,未使用过的显示器,我公司对此承担50%的费用,客户承担50%的费用;
       D、对于已销售出去的本公司显示器,在客户使用之后造成异常损坏,无论是保换期还是保修期,都应该由客户承担相应责任。
 
       五、服务的实施
       1、代理商、经销商(或客户)如有显示器质量问题或意见,直接联系公司维修站或公司授权的维修站,由维修站处理并回复。
       2、显示器维修所需专业设备、仪器、技术复杂、元器件繁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维修站不提供上门服务(有偿上门服务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批量故障除外。
       3、若销售商向最终用户承诺的服务标准超出我司的标准时,超出部分由销售商负责向最终用户提供。
 
       六、费用承担办法
        1、因显示器本身因素,造成客户批量性退货而产生的额外运费由本公司承担。
        2、非人为原因返回工厂维修的显示器运费由厂家支付,厂家修复后返回经销商的运费由客户支付;人为损坏显示器的维修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3、公司直接代理商所在地暂无维修站的,由公司指定维修点。代理商所在地到指定维修点的运费由代理商承担,需返厂维修的运费由厂家承担,厂家修复后返回代理商的运费由代理商承担。
 
       七、返厂要求
        1、包装要求:
        A、纸箱、保丽珑无缺漏、破损,能达到运输要求,能保证正常运输过程中显示器的完好;
        B、相应的底座无损坏及缺漏;
        C、相应的说明书、保修卡等齐全。
        2、外观要求:
        A、面框、后壳无破损、错漏,装配符合出厂要求(材料本身问题除外);
        B、电源线、信号线、商标及条形码无错漏、破损。
        3、显示屏的要求:显示屏无人为损坏(如:屏面划伤等人为损坏)。
        4、机板要求:
        机板上元器件无缺漏、机板无人为断裂及损坏。
        5、所有返修显示器,均须由公司或由公司授权的当地维修人员在其包装面贴上“返修机标贴”,在纸箱上贴上“返 厂标贴”,详细注明返厂原因、时间、地址、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6、所有需返回工厂的显示器,均须事先和公司客户服务部联系,经当地维修人员或工厂客服部签字许可后,将返修显示器明细与货物托运单一同传真回工厂客服部。在未收到以上资料前,工厂对其返修显示器不予以维护。
        7、对不符合返厂要求且未书面解释原因的返修显示器,厂家收取相应费用,并不承担往返运费。
        8、返修机在运输发货打包时,泡沫等一定要全(LCD要在原显示器的原包装外再包一层包装),以减少屏及显像管的损坏机率。
 
        八、响应时间
         1、正常情况下,一次性送修显示器在15台以内的,当地维修站在72小时内修复,并通知取显示器(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应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2、返厂维修的显示器,工厂在返货验收之日起七日之内予以维修完毕,并同客户联系发出。
         3、客户关于显示器质量问题反馈的信息,我公司客户服务部会在当天予以回应,并在两天之内确定解决方案。
         4、 客户若需维修件,服务部在收到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发出(除缺料或非正常申请外)。
 
         九、本手册自2009年10月01日起生效。

         十、本公司保留对《东方盛视液晶显示器保修条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如若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东方盛视触摸液晶显示器保修条例!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售后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免除您在销售中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相关的显示器质保条例,特制定本手册。
  一、服务总则
  1、在“互惠互利,真诚合作,顾客至上”的原则上,维护经销商和客户共同的利益,降低在销售与使用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
2、我公司生产的“东方盛视”品牌LCD/LED触摸液晶显示器均实行 “一个月包换、一年免费保修(整机保修一年,LCD/LED屏保修一年)”的售后服务政策。
 
  二、包换条例
  A、当产品在交付时出现品牌、机型不符订货要求,或产品因自身质量问题未超过一个月(以购买时正式发货票日期为准,无发票则以机身条形码日期起记四个月内)。本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对故障机实行换机方式处理。换机只能在同型号、同品牌的机型中进行,且所退换的显示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只作维修,不予更换。
⑴触摸显示器外包装无人为损坏痕迹。
⑵触摸显示器条码与外包装纸箱条码一致。
⑶配件齐全(包括电源线、信号线、底座、说明书、保修卡等随机附件)
  注:客户在销售过程中,一次性开箱发现破损的不合格机可以换机,但必须按上述条款中⑴~⑶条原则执行。
 
   三、保修条例

      按售出之日起,LCD/LED触摸液晶显示器由于产品自身质量原因出现故障,实行一年保修服务政策。超出免费维修范围的本公司实行有偿服务,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公司将适当收取材料费和维修费:

  A、超出保修时限,非正规渠道购买、组装的触摸显示器;

  B、用户使用不当、自行拆卸、改装或经非本公司授权维修站维修后的显示器损坏;

  C、意外因素、人为行为及外力(包括操作失误、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的电压等)造成LCD屏划伤、断裂、磕碰、等损坏;
    D、其他非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如二次运输过程造成的摔坏等);
  E、用户自行涂改保修卡、购买凭证或显示器条形码,蓄意骗骗;
       F、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雷击、战争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显示器损坏;
       G、使用了非标准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或非标准的相关电脑部件(如:显示卡、信号分配器等)造成故障;
       H、除修复原故障外提出其它特殊的要求。
 
       四、异常损坏处理方案
       针对本公司显示器异常损坏情况,如屏面破损或划伤;面框、后壳、底座破损及划伤;纸箱、泡沫坏而无法销售等,本公司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A、本公司显示器到达代理商处,若出现纸箱破损、被雨水淋湿等,代理商应立即通知当地维修站对此批显示器严格检测,并做出检测报告。对实际所造成的损坏经货运公司签字确认后传真至本公司客服部,由客服部通知储运部追究货运公司责任;
       B、如本公司显示器在代理商所在城市的门市处销售,发现新显示器开箱异常损坏的,在排除可确定后期人为损坏之外的(如自己公司员工搬运或客户自己搬运所致、二次运输所致等),显示器外包装完好无损且必须是原包装,显示器条形码与包装条形码一致、条形码在一个月内的,我公司对此种情况承担50%费用;
       C、如果我公司显示器由代理商发运到下级分销商处销售,或无原包装、条形码在一个月内的显示器,发现开箱不良,未使用过的显示器,我公司对此承担50%的费用,客户承担50%的费用;
       D、对于已销售出去的本公司显示器,在客户使用之后造成异常损坏,无论是保换期还是保修期,都应该由客户承担相应责任。
 
       五、服务的实施
       1、代理商、经销商(或客户)如有显示器质量问题或意见,直接联系公司维修站或公司授权的维修站,由维修站处理并回复。
       2、显示器维修所需专业设备、仪器、技术复杂、元器件繁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维修站不提供上门服务(有偿上门服务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批量故障除外。
       3、若销售商向最终用户承诺的服务标准超出我司的标准时,超出部分由销售商负责向最终用户提供。
 
       六、费用承担办法
        1、因显示器本身因素,造成客户批量性退货而产生的额外运费由本公司承担。
        2、非人为原因返回工厂维修的显示器运费由厂家支付,厂家修复后返回经销商的运费由客户支付;人为损坏显示器的维修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3、公司直接代理商所在地暂无维修站的,由公司指定维修点。代理商所在地到指定维修点的运费由代理商承担,需返厂维修的运费由厂家承担,厂家修复后返回代理商的运费由代理商承担。
 
       七、返厂要求
        1、包装要求:
        A、纸箱、保丽珑无缺漏、破损,能达到运输要求,能保证正常运输过程中显示器的完好;
        B、相应的底座无损坏及缺漏;
        C、相应的说明书、保修卡等齐全。
        2、外观要求:
        A、面框、后壳无破损、错漏,装配符合出厂要求(材料本身问题除外);
        B、电源线、信号线、商标及条形码无错漏、破损。
        3、显示屏的要求:显示屏无人为损坏(如:屏面划伤等人为损坏)。
        4、机板要求:
        机板上元器件无缺漏、机板无人为断裂及损坏。
        5、所有返修显示器,均须由公司或由公司授权的当地维修人员在其包装面贴上“返修机标贴”,在纸箱上贴上“返 厂标贴”,详细注明返厂原因、时间、地址、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6、所有需返回工厂的显示器,均须事先和公司客户服务部联系,经当地维修人员或工厂客服部签字许可后,将返修显示器明细与货物托运单一同传真回工厂客服部。在未收到以上资料前,工厂对其返修显示器不予以维护。
        7、对不符合返厂要求且未书面解释原因的返修显示器,厂家收取相应费用,并不承担往返运费。
        8、返修机在运输发货打包时,泡沫等一定要全(LCD要在原显示器的原包装外再包一层包装),以减少屏及显像管的损坏机率。
 
        八、响应时间
         1、正常情况下,一次性送修显示器在15台以内的,当地维修站在72小时内修复,并通知取显示器(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应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2、返厂维修的显示器,工厂在返货验收之日起七日之内予以维修完毕,并同客户联系发出。
         3、客户关于显示器质量问题反馈的信息,我公司客户服务部会在当天予以回应,并在两天之内确定解决方案。
         4、 客户若需维修件,服务部在收到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发出(除缺料或非正常申请外)。
 
         九、本手册自2010年01月01日起生效。

         十、本公司保留对《东方盛视触摸液晶显示器保修条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如若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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